傳福音必備的三種能力
更懂聖經,在文化改變中仍然忠於真理;
更懂文化,知道這個世代正在尋找甚麼;
更懂人心,能跨越立場與差異建立關係。
在冰島旅遊車上,我們聽到熟悉的詩歌《人們需要主》,反覆而簡單的歌詞道出宣教最深的本質:世界不斷改變,人的價值觀也不斷改變,但人心最深的需要沒有改變:人們需要主。
今天走在歐洲許多城市,包括冰島,仍可看見宏偉的教堂、聽見悠揚的鐘聲,聖誕節、復活節仍是文化的一部分。然而,這些昔日被稱為「基督教國家」的地方,正快速進入「後基督教」時代。許多人知道基督教,卻不真正認識基督;知道教會,卻不了解福音;甚至有人把基督教理解為過時的制度、限制自由的道德規範。
近年歐洲在性別、婚姻、家庭和個人自由等議題上也發生巨大變化。當我們看見 Pride 遊行、同性婚姻、性別多元等現象時,基督徒很容易把注意力集中在「社會變成怎樣」,甚至陷入文化戰爭。
然而,宣教士更應該問:在這樣的世界裡,我們如何讓人重新認識耶穌?今天的宣教禾場已經不是十九世紀的禾場,宣教士需要比以前更懂聖經、更懂文化,也更懂得與自己信念不同的人建立真誠關係。
更懂聖經
面對快速改變的文化,宣教士首先必須更深地扎根聖經。但所謂「更懂聖經」,不是只懂得引用幾節經文告訴別人:「聖經說不可以。」我們必須能夠從整本聖經——創造、墮落、救贖、新創造——說明基督教如何理解人。
為甚麼每一個人都有尊嚴?因為人是按神的形像被造。為甚麼身體具有意義?因為身體不是偶然的外殼,而是神創造的一部分。為甚麼基督徒對婚姻和性有特定的理解?因為婚姻不只是個人的感情選擇,而與神創造人的心意有關。真正的自由又是甚麼?福音所說的自由,不是「我想做甚麼就做甚麼」,而是人從罪的權勢中被釋放,可以重新為神而活。因此,宣教士不能只告訴世界「基督徒反對甚麼」,更要幫助人明白:基督徒究竟相信甚麼?我們所相信的神是誰?耶穌為甚麼值得我們把整個生命交給祂?
更懂文化
保羅來到雅典,看見滿城偶像,心裡焦急;但他沒有站在城外責罵雅典人。相反,他走進他們的世界,在市場與人交談,在亞略巴古與思想家對話,甚至引用他們熟悉的文化作品,最後把人帶到創造主與復活的基督面前。(徒17章)
這給今天的宣教一個很重要的榜樣:看見文化,理解文化,進入文化,找到接觸點,最後把人帶向基督。理解文化並不等於認同文化。例如,面對 LGBTQ+ 運動,我們固然可以按照聖經持守自己的婚姻與性倫理,但同時也要問:「為甚麼這個運動能如此深刻地影響這個世代?」
在許多口號背後,其實藏著人深深的渴望:「我希望有人接納我」、「我希望自己有尊嚴」、「我不希望受到排斥」、「我希望真實地活著」、「我希望有人告訴我,我是值得被愛的」。如果宣教士只看見政治立場,就可能看不見站在口號背後那一個真實的人。福音不是否定人對愛、尊嚴、自由和歸屬的渴望,而是告訴人這些渴望最終不能單靠文化、制度或自我認同滿足;人最深的身分與歸屬,只能在創造和救贖我們的神裡面找到。文化告訴人:「尋找真正的自己」,福音卻邀請人:「來認識創造你的主,你才能真正明白自己是誰」。
更懂人心
宣教另一個重要功課,就是不要懷疑「人心」,不要把「人」變成「問題」;同性戀者不是一個「同性戀議題」;無神論者不是一個「世俗化問題」;穆斯林也不只是一個「宗教研究課題」。
每一個人都有名字,都有家庭、故事、傷痛、夢想、恐懼和渴望。耶穌遇見撒該,看見的是撒該;遇見撒瑪利亞婦人,看見的是一個需要活水的女人;遇見尼哥底母,看見的是一個在黑夜中尋找真理的人。
所以今天的宣教士需要學習與自己信念不同的人吃飯、喝咖啡、散步、傾談、聆聽,甚至建立長久的友誼。我們不需要為了建立友誼而放棄信仰,也不需要因為持守信仰而拒絕友誼。
耶穌「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」(約1:14)。這正是宣教應有的態度:有真理,卻不傲慢;有立場,卻不仇恨;不放棄悔改的信息,也不忘記自己同樣是蒙恩的罪人。當一個與我們信念不同的人能夠說:「這位基督徒不完全同意我,但他真正尊重我、聆聽我、關心我」,福音的門往往就開始打開。
讓人重新認識主
今天歐洲宣教的使命,不是把十九世紀的基督教文化重新搬回二十一世紀,也不是要先贏得一場文化戰爭。我們真正盼望的是,有一天有人能夠說:「我以前以為自己知道基督教是甚麼,直到我真正認識了耶穌。」因此,今天的宣教士需要更懂聖經、更懂文化、更懂人心。
更懂聖經,使我們在文化改變中仍然忠於真理;更懂文化,使我們知道這個世代真正正在尋找甚麼;更懂人心,使我們能跨越立場與差異,建立真誠的關係。
宣教不是把人當作需要被改正的對象,而是帶著基督的愛走近他們,在真實的生命關係中,見證那位為罪人死而復活的主。
時代改變了,宣教的方法需要更新,但福音沒有改變,人們仍然需要主。但願今天的教會與宣教士,不只是告訴世界基督教的立場,更用生命、真理、恩典和真誠的關係,讓這個世代重新認識主。





